铭记历史工作委员会关于妇女儿童报告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市政府妇儿工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2020X妇儿工委的精心指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2020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中国妇女十一大和省、市政府妇儿工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现“四个翻番”、打造“四个湖州”总目标,以开展妇女儿童发展“xx”规划中期监测评估为重点,以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积极履职,努力推动实现“xx”两规目标,促进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协调发展。
(一)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实施规划的良好氛围
市政府妇儿工委坚持以宣传为先导,创新形式,优化载体,营造了党委重视、政府主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两规实施的良好氛围。一是强化主题宣传。围绕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主题,在《2020日报》和2020妇女网等媒体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力度;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党校培训内容和干部的培训计划,邀请浙江大学教授郭夏娟为党校科级女干部培训班学员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专题辅导。通过党员远程教育平台,开设“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湖州妇女新发展”课程,向广大基层妇女群众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我与中国梦”为主题,开展“巾帼梦·家庭梦·中国梦”征文和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用中国梦团结凝聚妇女力量,用xx大精神指引和推动妇女儿童工作。二是强化重点宣传。利用“六五”普法中期督查、“三八”维权周、“六一”节、“12.4”法制宣传日等契机,开展“法律六进”、“爱心汇聚妇女节,维权服务暖人心”等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成效和“xx”两规中期监测评估成果,推动全社会树立文明进步的妇女观和儿童优先的理念,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规划的实施。
(二) 强化组织领导,顺利推进两规中期监测评估工作
围绕我市“xx”两规中期监测评估,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及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一是明确任务,及早谋划。召开全市妇儿工委全体会议,对中期监测评估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和重点强调。认真研究并制定了《湖州市妇女儿童发展“xx”规划中期监测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中期监测评估的目的、原则、内容、标准、方法、时间安排和组织机构等,要求各县区和市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认真组织自查并做好中期监测评估工作。同时,还成立了“xx”两规中期监测评估督导组,调整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专家评估组和监测统计组成员,加强对两规中期监测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培训,提升水平。专门组织人员参加了省妇女儿童发展“xx”规划中期监测评估工作培训会议,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召开全市两规中期监测评估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中期监测评估工作,并对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和重点指标讲解,为我市顺利开展两规中期监测评估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认真监测,确保质量。在各成员单位做好中期监测评估数据统计并撰写子报告的基础上,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对数据逐项进行审核、校对、复查,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市统计局认真撰写市妇女儿童发展“xx”规划中期监测评估报告,并广泛征求各成员单位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报告。报告全面总结了规划实施中期的达标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等,为规划如期达标奠定了基础。各县区也如期完成了两规中期监测评估工作。四是分类指导,督导有力。为切实掌握县区两规中期实施情况,市政府妇儿工委办以“分类指导、示范先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为原则,全面开展中期监测评估督导工作,推动两规实施。开展争创省实施两规示范县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工作经验,特别是中期评估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推动示范县建立完善监测评估机制。德清县和长兴县均被确定为浙江省第一批实施妇女儿童发展“xx”规划示范县。同时,成立市两规中期监测评估督导组,分别赴长兴县和南浔区,通过听取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检查台账资料、实地看点等形式,对县区两规实施情况进行了督导,并形成综合督导意见,及时反馈至县区。此次督导的过程,一方面是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的过程,各县区实施两规中的好做法、成功的经验在面上得以及时推广;另一方面也是找准问题、积极整改的过程,督导组提出的整改建议,引起了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的高度重视,有效推动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对两规实施的领导。
(三)着力重点突破,深入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
从两规中期统计监测数据来看,“xx”以来,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在各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妇女儿童生命质量不断提高、卫生保健状况不断改善,受教育水平不断提升,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规划涉及妇女发展七大领域有统计数据的78项可量化指标中,已达标65项,达标率为83.33%;涉及儿童发展五大领域有统计数据的82项可量化指标中,已达标75项,达标率为91.46%。一是妇女参政议政状况进一步改善。市委下发了《关于完善能上能下机制建设过得硬打胜仗干部队伍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可根据岗位实际对女干部等适当放宽年龄、职级、经历等方面的报考资格条件,加大了女干部选拔任用力度。抓住村“两委”换届契机,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妇联加强沟通对接和指导,市妇联专门下发了《关于在村级组织换届中大力推进农村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意见》,不断增强基层妇女民主参与意识,努力推进基层妇女参与民主管理。二是妇女儿童卫生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以妇女儿童健康素质提高为目标,加大“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力度,启动了新一轮的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和救助工作,全年共完成两癌检查23853例,超额完成任务,可疑病例均得到进一步的检查、治疗和随访。市人口计生委牵头与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和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湖州市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扩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范围,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促进出生人口素质提高。不断完善湖州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以市妇幼卫生保健中心为龙头,市、县、乡镇、村的四级网络建设得到巩固,湖州市和安吉县被列入国家卫计委“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七周期促进国家生殖健康相关政策实施项目”浙江省试点市(县),并接受了国家卫计委妇社司和国家妇幼中心的督导,受到专家的一致肯定。教育部门创新体制机制,继续深化教育改革,着力推进教育公平,“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全面完成,小学、初中在校生已基本消除性别差异,女性在校接受高等教育人数持续增长,女性学历层次不断提高。三是妇女就业创业平台进一步拓展。继续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积极实施“巾帼创业助推计划”、“春风送岗位、妇女得实惠”行动,举办新春人才暨女大学生招聘会和家庭服务业女性用工专场招聘会等38场,帮助7898名妇女实现就业。大力促进就业困难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发展家庭服务业和妇女来料加工。市总工会大力推进《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宣传贯彻,为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营造了有利的社会氛围。农业、林业、科技等部门积极推动实用技术培训,着力提高农村妇女实现转移就业的能力。四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完善“维权六中心+妇女维权站”的社会化维权工作模式,健全妇联领导信访接待日、女检察官法律服务接待日和下基层接访、约访制度,全市各级妇联全年处理来电来信来访1963件次,办结率98%以上,社会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坚持维权维稳并重,建立了一支由xx11人组成的全市妇联系统信访协理员队伍,积极化解基层矛盾。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妇女儿童法制宣传,实施法律援助工程,2020年共办结妇女援助案件2020件。检察系统坚持对未成年人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法院系统重视家庭暴力案件中的取证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最大限度挽救未成年人。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诱骗、拐卖、残害妇女儿童以及组织、操纵、教唆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等违法犯罪活动。人口计生部门牵头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活动,集中开展打击“两非”行为,保障女孩的生存权利。五是妇女儿童生存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发改委牵头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项目实施,进一步推动儿童福利事业和实事项目发展。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妇女儿童工作经费,并在部门预算中着重考虑中期监测评估工作经费,切实保证专款用于支持妇儿工委工作和实事项目的实施。市统计局科学制定“两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做好指标的监测统计工作。宣传部门大力宣传妇女先进典型,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民政部门全面深化孤儿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积极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制度保障。文化部门积极开展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净化未成年人上网环境。残联深入实施“参加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进一步提高对儿童的救助标准。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儿童食品、玩具、用品和妇女用品在生产、流通各个环节的检查力度,不断优化妇女儿童生存生活环境。关工委、团市委围绕做好关心关爱特殊青少年群体工作,突出重点,务实创新,努力帮助青少年解决成长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市妇联深入实施“用爱托起明天的太阳”关爱困难留守流动儿童、“同在一片蓝天下”安童图书室捐赠、“五月阳光”关爱贫困母亲、贫困女大学生“圆梦启航”、“爱心妈妈”结对帮扶等慈善关爱项目,切实为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四) 注重完善机制,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工作水平
从完善妇女儿童工作机制入手,切实强化自身建设,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作用,注重从源头上为妇女儿童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妇儿工委工作机制,针对换届、人事调整带来的机构人员变化,及时调整补充了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和联络员,做到不缺人、不缺岗。指导各级妇儿工委办不断完善妇女儿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定期召开相关会议,组织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投入专项经费,为“xx”两规实施提供组织制度保障。二是推动政策出台。坚持主动、及时跟进立法和政府决策进程,对《湖州市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0年)》等法规政策提出修改意见,积极推动《湖州市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康复工程与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办法》、《关于要求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的出台,努力使妇女儿童广泛受益。三是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开展实施妇女儿童发展“xx”规划重点难点问题调研,共收到调研报告36篇,其中1篇获得2020X妇儿工委三等奖,3篇获得优秀奖。围绕新形势下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就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权益保障、湖州市女干部社会支持、幸福度和心理健康以及湖州女作家群创作现状、发展与湖州文化强市等课题开展调研,并积极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编印下发了《湖州市“xx”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监测评估报告》,推动妇女儿童工作规范化。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显著进展。目前,大部分量化指标已经基本达标或提前达标,但由于受经济基础和社会保障水平等方面的制约,要全面、高标准地实现《规划》目标,仍面临一些困难与问题。如妇女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环境和资源还需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维护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流动妇女的保障和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留守流动儿童的教育监护、安全保护等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这些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2020年工作意见
2020年是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的重要之年,也是确保妇女儿童发展“xx”规划终期达标,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社会事业和谐发展的关键之年。今年市政府妇儿工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2020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2020Xxx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突出聚力发展主题、把握稳中求进基调、激发改革创新动力”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积极履行职能,切实服务妇女儿童,努力实现妇女儿童发展“xx”规划目标,推动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协调发展。
(一)强化责任,着力推进妇女儿童发展“xx”规划的贯彻实施
当前,妇女儿童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政治环境。党的xx大首次将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写入报告,2020Xxx强调实现党的xx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充分发挥我国妇女的伟大作用。党的xx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打响了湖州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战,这些都为实现湖州市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空间,创造了条件,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政府妇儿工委和各级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有关精神,把握机遇,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围绕两规实施,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以发展的眼光、思路和举措来思考、谋划新时期的妇女儿童工作,力争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发挥骨干作用。要加强宣传,牢固树立大宣传理念,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有关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意识。要认真依法履行职能,全力突破重点难点问题,确保“xx”两规重要指标达到既定目标,争取超过省平均水平,为形成社会和谐妇女儿童有责、和谐社会妇女儿童共享的局面作出新贡献。
(二)关注民生,着力解决制约妇女儿童发展的关键问题
目前距市妇女儿童发展“xx”规划终期达标仅有不到两年的时间,从两规中期监测评估的情况来看,一些工作还需加大力度。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把握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全面实现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一要着力解决妇女创业就业问题。就业是民生之本。要认真研究、积极拓宽妇女创业、就业渠道,建立健全支持妇女创业就业的政策法规,加强对广大妇女的就业观念教育,鼓励她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要依法保障广大妇女平等就业的机会,加强对妇女就业、创业的培训和服务力度,消除就业和再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为妇女就业和创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市妇联将通过开展妇女创业科技联盟“三带三进”、“巾帼创业小额信贷扶持”、“百名巾帼创业带头人”培育、“春风送暖”困难妇女保民生、女大学生创业就业指导实践、家庭服务业促就业、妇女来料加工奔小康等工作,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二要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力度。要推动源头维权,启动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性别意识培训,落实年度咨询评估工作。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促进社会化维权,共同推动保障妇女权益的普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各个环节的法制建设。要加强妇女维权工作的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家庭暴力的源头预防体系,推动家庭暴力、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外来务工人员中妇女、女职工劳动保护、弱势妇女群体帮扶等维权重点问题的解决,使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社会舆论环境和生存环境不断优化。要配合市人大民侨委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执行情况的视察调研,重点围绕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落实情况开展视察调研、走访暗访、座谈交流,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建立女干部培养选拔的长效机制,通过优化环境、提升女性素质、完善政策机制等措施推进女干部培养和成长,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使女领导干部队伍结构更合理、数量更充足、作用更明显。三要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均衡发展。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继续加大投入,逐步缩小学校办学条件的差距;积极筹措资金,统筹教师资源配置,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有计划推进校长、骨干教师区域内的交流;要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努力建设好各级各类家长学校,真正树立起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全方位教育体系。卫生部门要整合现有资源,切实加强四级妇幼网络建设,不断提高妇幼保健质量和水平。要加快儿童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集养护、救治、教育、康复、特教等于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工作队伍建设,开展对现有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不断吸收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加入到儿童福利工作队伍中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四要推进规划各项实事项目的实施。稳步推进规划8项重点实事项目和各县(区)两规实事项目的落实。要强化时间节点意识,加大推进力度。要强化创新意识,积极寻求新举措、新方法。要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妇女儿童需求,推动更多的妇女儿童实事项目纳入政府民生项目安排,促进公共政策、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向妇女儿童倾斜。对妇女规划中未完成的目标、妇女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要开展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推动和监督各项保护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
(三)立足统筹,着力加强妇女儿童工作机制建设
妇儿工委作为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业的工作机构,是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组织保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和各级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增强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统筹性和权威性,把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政府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作为加强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方面,切实予以重视和加强。一是统筹规划,强化领导。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承担着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具体目标任务,要切实履行职责,自觉将实施妇女儿童规划任务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规划,同本部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尽职尽责地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求实效。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在开展监测评估、实施各类项目过程中,充分发挥妇儿工委组织的整体优势,整合有效资源,实施跨部门行动,形成主动参与、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合力运作的工作局面。二是落实责任,加大投入。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转变职能、统筹谋划,尽职履责,坚持妇女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要按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分级、分项、分年度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真正把规划实施和监测评估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目标管理、政绩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妇儿工委要按照国务院妇儿工委“确保县以上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单设、编制单列、经费专拨、人员配强”的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妇女儿童工作要求,加强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的能力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干部,增加财政拨款,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能。三是完善机制,加强建设。要建立完善调查研究机制,运用好两规中期监测评估成果推动规划实施,及时反映妇女群众的意愿和呼声,为党委、政府提出科学意见和建议。重点围绕“妇女权益保障”等两规重难点指标及问题进行调研,督导县区及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各项指标。要完善示范工作机制,鼓励示范县探索和创造妇女儿童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新方法,以示范创建带动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上层次、上水平。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各种宣传途径,搭建多层次的宣传平台,不断创新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成效的活动,积极宣传两规实施和中期监测评估成果。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妇儿工委及办公室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队伍建设水平,高起点,高标准地做好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的职能作用。
同志们,妇女儿童事业是一项崇高而伟大的事业,让我们担负起时代使命、把握时代机遇,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努力把妇女儿童事业不断推向新的发展阶段,为实现“四个翻番”、打造“四个湖州”,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1
关键词: 铭记 / 委员会关于 / 妇女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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