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司法所工作总结
2020年是实施“xx”规划、“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武湖司法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落实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区司法局的领导和农场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强化基础工作,落实责任措施,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建设“平安武湖”,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现将我们上半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抓阵地建设,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2020年,武湖司法所在武湖街工委、农场党委和区司法局的支持和帮助下,武湖司法所的全体工作人员搬进了新的办公场所。面对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的面貌一新的司法所阵地不仅本所全体工作人员感到欣慰,区司法局领导和武湖农场的各位领导也赞不绝口,给予了高度评价。武湖司法所原办公地点非常狭小,办公条件艰苦,群众办事极为不便,新的司法所办公楼总面积450平法米,共设有一所三中心,调解庭、档案室、会议室、心理咨询室、所长室、休息室。所有科室都配置了崭新的桌椅、沙发、文件柜等办公设施。于此同时,区局为了支持武湖司法所还分配一名新同志到所里工作,使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从原来的4人增加到现在5人,队伍得到扩充,力量得到增强。今后武湖司法所将加大软件的建设,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提高队伍素质、提高保障能力、加强科学管理、全面活跃工作上下功夫,进一步全面规范好司法所的各项建设。
二、抓业务知识学习,提高队伍素质。
为了提高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武湖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三、抓好四大板块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
一是抓好普法工作,全力推动依法治理取得新进展。
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按照上级的部署和全场的具体情况,司法所在抓好年度普法工作的同时,重点开展了“六五”普法启动工作,组织了全所人员学习“六五”普法文件精神,掌握了各项指标要求,为“六五”普法顺利开局营造良好的氛围环境。
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乡村”、“法律进企业”、 “法律进机关”、 “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单位”为载体,促进“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深入、务实发展。联合其他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到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以普法为主题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开通法律咨询电话。在接待中,公开法律咨询电话。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半年来共解答法律咨询150人次,大大避免和减少了各类矛盾纠纷及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是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确保社会稳定。
建立健全了街道、分场、队的三级人民调解网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建立了由司法所长为主任、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和法律工作者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了基层调解委员会,按队设人民调解员。同时,建立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解、处置四个机制,在全农场形成上下联动、纵横联网、责任落实、运转有序的大调解格局,基层司法行政整体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今年上半年排查民间矛盾纠纷120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17件,调解率为99%,对尚未调处的1件也正在积极协调,确保其不转化变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从而有效地保障了本辖区的稳定、平安、和谐。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14次深入到基层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各类纠纷3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涉及相关人员28人;防止群体性械斗4件,相关人员44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武湖地区的和谐稳定。
三是抓好法律服务工作,全力助推地区发展。
1、积极开展学习,明确责任。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构建法治武汉”、“xx普法”等主题学习活动。明确了司法所在开展主题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责任。
2、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上半年以来我所根据上级部署和武汉市“治庸风暴”的活动要求,大力开展了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集中整治活动,将整治活动纳入到对法律服务所的年度考核,通过集中整治活动,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的面貌焕然一新,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大力倡导诚信建设,法律工作者队伍树新形象活动成效明显,法律服务所工作已全面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无对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所的投诉。
3、积极开展帮扶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已成为我所亮点工作,是我所司法行政工作的硬质品牌,近年来每年完成的法律援助任务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在都能称得上较高的水平,真正做到有援必援,应援尽援。今年以来我所已承办的2件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4、把服务经济建设作为法律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践证明法律服务无禁区,不断探索、改进、拓展法律服务新领域,强化自身服务水平。我所现已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2020年上半年的各项法律服务指标,有些甚至超额完成。
四是抓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全力预防重新犯罪。
自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以来,我们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规范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不重不漏。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武湖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合监狱、劳教所共同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在管理上狠下功夫气力。在帮助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就业、落实责任田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提供优惠政策,拓宽安置渠道,提高就业安置率。针对这一特殊群体,积极配合社会各界人士,社会自愿者、先进典型人物,深入其家庭,开展帮教活动。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现我所现接管的“二老回归”人员42名,社区矫正人员17名,到目前为止均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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